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豫A59X7E(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6 00:28:33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豫A59X7E(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一、拍卖标的:豫A59X7E机动车一辆,品牌型号:魏派牌CC6483AD00B,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型号:1744182434,车辆识别代号:LGWEF7A70HH285327,制造年月:2018-04-18,核定载客:5人;表显行驶里程为42999公里。该车辆登记人为案外人(被执行人亲属),整体外观一般,车门开关正常,四轮胎压正常,轮胎胎面轻微磨损,车身漆面有刮擦,右侧前、后车门有凹陷变形,前杠左侧探头脱落及漆面刮擦,后杠右杠角探头处凹陷变形;右后叶子板漆面刮擦,内饰正常磨损。

  1.因过户产生的税费按规定各自负担。2.竞买前由竞拍人自行了解机动车的违章罚款情况,产生的相关罚款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拍卖的机动车以现状交付,产生的维修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4.本院不对车辆的实际状况负责,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以实际看样为准。

  起拍价:288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委托评估价格:4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组织1次集中看样,有意向者请在8月12日之前联系本院工作人员报名,于8月13日10时到达指定地点看样,逾期申请的不予接受报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过户的,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违章处理手续,过程中涉及违章罚款等各项费用须自行承担。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4、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含补交的费用)。拍卖车辆号牌不随同车辆出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开始十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周二至周四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询问。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8月22日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10执42号豫A59X7E机动车一辆拍卖余款。”详细请咨询拍卖法院。竞买人未在既定期限内付清余款,拍卖成交不予确认,拍卖法院有权重新拍卖,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提前支付。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法院出具的过户手续以确认书载明信息或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委托人为准。

  十四、司法拍卖的拍卖对象因不可控的法律意外导致成交不能交付标的的,竞拍款项会及时退还给买受人,其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